⒈ 官府对商贾的征调。
引《宋书·文帝纪》:“又州郡估税,所在市调,多有烦刻。”《南齐书·豫章文献王嶷传》:“以市税重滥,更定樢格,以税还民。禁诸市调及苗籍。”
你可以返回网站首页重试,或直接向我们反馈错误报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