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阴阳家以丁为火,以壬为水。丁为阳中之阴,壬为阴中之阳。以丁女而为妇于壬,则水火相合,谓之“女丁妇壬”。
引唐 韩愈 《陆浑山火和皇甫湜用其韵》:“火行於冬古所存,我如禁之絶其飱,女丁妇壬传世婚,一朝结讎奈后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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